凭据《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革新国有企业人为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》的划定,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人为分派信息披露如下:
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清算确定的应发人为总额 ( 万元 ) | 当年度实发人为 总额 ( 万元 ) | 当年度职工平均 人为 ( 万元/年 ) | 备注 |
22581.9395 | 19578.419 | 6.5810 |
宣布日期:2023-12-27 检察次数:5134
凭据《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革新国有企业人为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》的划定,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人为分派信息披露如下:
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清算确定的应发人为总额 ( 万元 ) | 当年度实发人为 总额 ( 万元 ) | 当年度职工平均 人为 ( 万元/年 ) | 备注 |
22581.9395 | 19578.419 | 6.5810 |